Ordinals是法定的,銘文/Inscriptions不罕見
你可能聽說過有關使用序數構建創新和令人興奮的事物的許多說法,以及新型銘文NFT如何激發了一系列活動,並推高了比特幣鏈上的費用。究竟是什麼使得這一切成為可能的序數是什麼?
第一章: 介紹
在那些美好的日子裡,當你在Celsius上賺取8%的安全收益,Solana被譽為下一個大事件,因為令人懷念的SBF這樣說,你必須在以太坊或類似的智能合約鏈上鑄造你的NFT。作為一名有時候感到疲憊的藝術家,我對這一前景感到興奮。數位稀缺性,但用於藝術?也許我應該重新投入,而炒作將使我的作品引起注意。然而,一些懷疑似乎是合理的,因為我花了不止一分鐘思考這樣的事情可能是如何可能的。在以太坊上,您的gas成本與您要求網絡計算的數據量成正比。圖片不是數據豐富的嗎?因此,執行涉及它們的交易不是成本過高嗎?哦,是的,這就是為什麼最早的NFT是極低分辨率的小縮略圖的原因 - 作為一名高分辨率的數字攝影師,這不完全是我的風格,但我會承認這個想法至少是有趣的。因此,我自然而然地想知道,為什麼這麼多相對高分辨率的NFT似乎在NFT市場上大量增加。一開始很難找到這個問題的答案(這幾乎就像沒有人想談論它,我想知道為什麼),但最終變得很清楚,大多數NFT只是指向某個離線的、中央化的數據存儲提供商,它托管實際的圖像。在鏈上沒有藝術品。每個人都在鑄造網頁連結,而似乎沒有人在意。多麼像法定貨幣。插入你最喜歡的有關通脹驅使瑣事和賭博達到令人發狂的高度的魏瑪德國的引文。
但現在,2023年,情況有所不同!我們現在可以直接將圖像銘刻在比特幣區塊鏈上,如果要相信“序數理論者”的話,以某種有意義的方式交易這些圖像的所有權。然而,再次強烈建議持懷疑態度,如果你花超過一分鐘的時間來思考這樣的事情是如何可能的。
第二章: Ordinals是法定的
- 在我們看 Ordinals 之前,讓我們只考慮比特幣交易在區塊鏈本身的角度是什麼。非常粗略地說,在比特幣交易中,Bob 使用他的私鑰將他控制的一些比特幣轉移到Alice控制的地址。交易只是這個過程的記錄,被廣播到節點網絡,經過足夠的確認後,變得不可變。Bob和Alice都無法做任何使該交易記錄從分類帳中消失的事情。他們不能改變它在總交易序列中的位置。他們不能複製它,因為這些幣已經被花掉了。除了它參考他們的公共地址和交易的硬幣數量之外,從鏈上物件的角度來看,該交易實際上與Bob或Alice實際上可以控制的任何事物無關。交易可以在稱為“見證”的交易記錄部分中包含附加數據。見證數據與交易一起存在。在交易之前,它不存在於Bob的錢包中-它在構建交易時產生-並且它在交易之後不會傳到Alice的錢包。當我們將jpeg銘刻(inscription)到比特幣區塊鏈上時,我們正在將它們銘刻到交易的見證(witness)部分中,該部分不會移動。如果你對此沒有其他看法,請只是吸收這一點:在鏈上“擁有”交易的概念是不存在的,因此在鏈上概念中,銘刻在交易中的jpeg的擁有權也是不存在的。那麼,“ordinal/序數理論者”為什麼會表現得好像他們實際上擁有這些銘刻呢?
- 這個名字本身,“序數理論”,其實踐者自稱“序數理論者”,試圖用一層博學和嚴肅的面紗籠罩這個企業,但仔細一看,這層面紗只是簡單地崩解了。讓我們來查閱序數手冊本身(對該方法的更多技術描述,請參見這裡)。
Satoshis are numbered in the order in which they’re mined, and transferred from transaction inputs to transaction outputs first-in-first-out. Both the numbering scheme and the transfer scheme rely on order, the numbering scheme on the order in which satoshis are mined, and the transfer scheme on the order of transaction inputs and outputs. Thus the name, ordinals.
聰/sats按照它們被挖掘的順序編號,並且從交易輸入傳送到交易輸出的方式是先進先出。編號方案和轉移方案都依賴於順序,編號方案依賴於薩托希被挖掘的順序,而轉移方案則依賴於交易輸入和輸出的順序。因此得名為“序數/ordinal"。
- 手冊還指出,早在2012年,比特幣用戶,包括查理·李(Charlie Lee),就已經提出了類似的方案來對薩托希進行編號。手冊認為這表明序數理論更像是一種發現,而不是一種任意的發明:
These independent inventions of ordinals indicate in some way that ordinals were discovered, or rediscovered, and not invented. The ordinals are an inevitability of the mathematics of Bitcoin, stemming not from their modern documentation, but from their ancient genesis. They are the culmination of a sequence of events set in motion with the mining of the first block, so many years ago.
這裡花言巧語的用詞營造出一種重要發展的印象 一種沉重的頓悟~ 啊,序數一直存在。讓我用更簡單的語言重新陳述這一發現,以便我們可以評估其重要性:數字存在,我們可以對它們進行邏輯操作。比特幣一直以來都包含了數字;因此,我們可以對這些數字進行邏輯操作。深奧呀🤭。
實際上,我們可以執行任意複雜的邏輯操作集。我們可能還會“發現”無窮多個內部一致的算法,用於為比特幣的切片指定標籤並在任意複雜的交易序列中跟踪這些標籤。從創世塊開始,從0.00000001開始計數,然後假設將輸入與輸出進行匹配的先進先出規則可能是最直觀的一種,但我們不必停在這裡!
因此,序數是一種方法,首先,假裝擁有序號是有道理的,其次,制定一套規則使它們按順序排列,以便我們可以進行計數並指定這些序號。換句話說,我們通過法定手段對它們進行編號。
Maxmoney的總結很有幫助(建議閱讀完整文章):
- “Of course, this is nonsense. It makes no sense to say that “Output 8 came from the 3rd satoshi of Input 2”. Because inputs (less mining fees) always equals outputs, it is possible to do this “lining up” process for every transaction, but it does not contain any actual information regarding which satoshis went from where or to whom. To figure out the “ordinal number” of any “virtual satoshi”, start with any UTXO. Work backwards through all of the transaction history to line it up with previous outputs until you get to the coinbase in which it was mined. Add up all of the satoshis that had been mined until that point in time, and that’s the ordinal number. It’s a totally meaningless metric.”*
當然,這是無稽之談。說“第8個輸出來自於第2個輸入的第3個聰”毫無意義。因為輸入(減去礦工費用)總是等於輸出,可以對每筆交易進行這種“排列”過程,但它不包含有關哪些聰來自何處或歸屬於誰的實際信息。要找出任何“虛擬聰”的“序號”,從任何未使用的交易輸出(UTXO)開始。向後查看所有交易歷史,將其與以前的輸出對齊,直到達到採礦的coinbase。加總在該時間點之前挖掘的所有聰,這就是序號。這是一個完全毫無意義的指標。
重要的一點是,在基礎層面上,比特幣本身並不認識這種排序。這種計數方法是由運行算法的第三方軟件即您的序數錢包所強加的。正如Maxmoney(和許多其他人)所觀察到的,在現實中,比特幣交易有點像將某數量的金條熔化,然後重鑄成不同大小的新條。序數方案就像是在金條上施加一個想像的三維網格,將其劃分為任意編號的立方體,然後對新條施加相似的網格。然後你說“金條X的網格立方體(x,y,z)熔前對應於金條Y的網格立方體(x,y,z)熔後。如果你願意,你可以這樣說,但是說這些話並期望受到認真對待是愚蠢的,委婉地說。值得稱讚的是,能幹的序數理論家,包括原始開發者,迅速承認這一點(好吧🙄,他們沒有承認這是愚蠢的,但他們承認這是基本事實),但顯然,它還需要重複,因為它通過破壞“擁有”所謂的比特幣上的數字工件的價值主張,具體而言,它通過破壞甚至可以擁有序數和特別是銘文的概念。
這最終將我們帶到了inscriptions/銘文。如何說明內容被稱為“在”特定的satoshi聰上呢?再次,來自手冊的解釋:
“Satoshis can be inscribed with arbitrary content, creating Bitcoin-native digital artifacts. Inscribing is done by sending the satoshi to be inscribed in a transaction that reveals the inscription content on-chain. This content is then inextricably linked to that satoshi, turning it into an immutable digital artifact that can be tracked, transferred, hoarded, bought, sold, lost, and rediscovered.”
“Inscriptions inscribe sats with arbitrary content, creating bitcoin-native digital artifacts, more commonly known as NFTs… These inscribed sats can then be transferred using bitcoin transactions, sent to bitcoin addresses, and held in bitcoin UTXOs.”
“Individual sats can be inscribed with arbitrary content, creating Bitcoin-native digital artifacts…”
- 手冊一再斷言sats本身可以被銘刻。然而,當您深入技術細節時,語言開始變得有點謹慎。它似乎同時承認銘文內容存在於一筆無法抹滅的交易中的現實,同時維持著一個無依據的斷言,即它實際上是銘刻在某個特定的聰上。
“Additionally, inscriptions are included in transactions, so the larger the content, the higher the fee that the inscription transaction must pay.”
“Inscription content is entirely on-chain, stored in taproot script-path spend scripts. Taproot scripts have very few restrictions on their content, and additionally receive the witness discount [because this is where the content actually lives], making inscription content storage relatively economical.”
“The commit transaction commits to a tapscript containing the contents of the inscription, and the reveal transaction spends from that tapscript, revealing the contents on chain and inscribing them on the first sat of the first output of the reveal transaction.”
“The inscription content is contained within the input of a reveal transaction, and the inscription is made on the first sat of its first output.”
再次看到這種對內容實際銘刻在第一個satoshi的脫序主張。唯一的問題是,這種說法在所有方面都是文字的虛偽陳述。我們已經看到內容(一張jpeg、詩、其他文件等)所在的地方是在交易的見證數據中 - Ordinal手冊對此非常坦率。我們知道satoshi不會從一個錢包搬到另一個錢包。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擁有」比特幣交易是不可能的 - 它只是發生的記錄。那麼為什麼手冊不斷地斷言satoshi確實被銘刻,而你可以擁有它們呢?satoshi與銘文聯繫的唯一方式是它們有一些共同的歷史,因為它們在過去的某個時候出現在同一筆交易中。脫序邏輯中沒有什麼要求銘文與「第一」個satoshi相關聯。那麼為什麼是第一個satoshi的第一個輸出呢?為什麼不是第一個輸出的第二個satoshi呢?為什麼不是最後一個,或者在同一筆交易中還有其他數百、數千或數百萬的其他satoshi之一呢?答案是,嗯,因為我們假裝是這樣。換句話說,我們說一個satoshi是被法定上銘刻的。
我已經仔細查閱了手冊,試圖找到關於為什麼銘文與特定的satoshi綁定的確切解釋,但除了上述的脫序主張之外,我什麼都沒找到。我想這樣做的原因是,如果你如實說明,就很難欺騙非技術性的用戶將價值歸因於你的項目。請考慮Tuur Demeester在這裡的詢問和深刻的反駁。
他將ordinal序數和inscription銘文所有權比作被提供購買火星土地標題的機會。我將這個類比進一步精煉。這就像被呈現一張實際夜空的星空圖,頂部任意繪製了一個新奇的“星座”,然後被提供支付金錢“擁有”這個星座和其中所有的星星的特權。區塊鏈就是夜空,每一點都一樣不可變。其中記錄的歷史交易是星星,每一點都一樣不可觸及。jpeg是星座,每一點都是任意的。描繪星座位置的圖表是你錢包中的序數,每一點都是毫無意義的。如果你給這場鬧劇賦予了有意義的價值,要麼你不理解自己在買什麼(這篇文章試圖糾正這概念),要麼你最多是在不謹慎地行事。"但是自由的代理商在我的自由市場上給予了它價值!"是的,我們可以同時承認所有評價都是主觀的,同時也認識到智慧不是。
現在,為了進一步撬動對帶有序號的satoshi和其相關銘文之間已經脆弱的概念聯繫,這裡有一些有趣的東西。在序數錢包或序數區塊瀏覽器中,銘文的默認搜索方法甚至不涉及序數號碼。再次從文檔中引用:
inscription銘文的獨一無二的識別符是附加到TXID的整數(而不是序數號碼)。最簡單的辨識銘文的方法居然連所謂的數字文物都不涉及,真是可笑。當然,將序數號碼納入銘文ID中是一個簡單的設計更改,但這樣做將承認沒有真正的聯繫,一切都是假的,他們正試圖混淆這一事實。您也可以將序數號碼嵌入銘文內容中,但這與美國政府在區塊鏈上刻寫“美元是硬通貨”的說法一樣毫無意義。在區塊鏈上寫的法定貨幣仍然是法定貨幣。
鑒於前述情況,“在satoshi上刻寫”實際上意味著,如果您以某種方式計算到特定的UTXO,然後向後查看該UTXO的交易歷史,最終您將在其中找到一筆包含此特定銘文的交易。因此,您在您的序數錢包中擁有的實際上是一種對鏈上位置的“指針”,而該位置並不由任何私鑰控制(擁有)。而以太坊NFT主要是對離鏈內容的鏈上指針,比特幣NFT本質上是對鏈上內容的離鏈指針。在任何情況下,您對其擁有有意義的所有權主張的東西都不是不可變的數字資產。根據序數手冊本身的說法,“數字文物可以有所有者。”因此,銘文不是數字文物,因為它們不能有所有者。在比特幣上唯一的數字文物是比特幣。
第三章: 銘文/inscription不罕見
比特幣並非旨在使數位藝術變得稀缺。
從區塊鏈強制數位稀缺是藝術具有的一種特性的觀點,源於對區塊鏈如何產生數位稀缺的誤解。數位稀缺是從經過深思熟慮的協議設計中產生的特性。當區塊鏈在足夠分散的獨立節點之間進行時,它執行共識規則。如果這些共識規則被設計為產生數字稀缺,那麼該區塊鏈將執行數字稀缺。例如,比特幣的共識規則包含一個算法,邏輯上確保比特幣數量永遠不會超過2100萬: 因此,如果分散度足夠,供應就會被可靠地限制,比特幣就會是可靠的稀缺資產。比特幣的共識規則不允許在沒有必要的私鑰的情況下附加某些帳本條目(即涉及他人比特幣的帳本條目)。
因此,對這些帳本條目的擁有或控制是可證明不可侵犯的-我們可以說附加到帳本的權限是稀缺的。在您選擇的文字處理器中,您可以創建新的帳本條目,以將我的比特幣轉給您,而且您可以隨心所欲地這樣做,但如果您嘗試將這些帳本編輯提交到鏈上而沒有我的私鑰,節點將嘲笑您,因為您並未遵守共識規則。稀缺作為一種特性存在於比特幣中,這些比特幣本身是從帳本狀態中提取的抽象物。稀缺不是帳本內的任何信息位的特性。實際上,共識規則確實允許將數據的任意字節序列(例如jpeg)刻寫到交易的見證數據中。比特幣的共識規則不包含任何限制長期鏈上jpeg供應的內容,也沒有對複製它們的能力的任何限制。實際上,您可以將相同的數據字節序列刻寫到您希望的交易中。我也可以。在支付了昂貴的費用以鑄造您的“稀有”“藝術品”之後,我可以複製粘貼相同的數據字節序列,復制您的“稀有”“藝術品”(我不會這樣做,因為我不是一個喜歡浪費稀缺資產以獲得豐富資產的傻瓜,但我可以這樣做)。
在成為提出牽強陳詞的模式的情況下,Ordinal手冊再次聲稱比特幣上的刻寫比在Ethereum上的NFT(例如)更為稀缺:
Inscriptions are scarcer. Inscriptions require bitcoin to mint, transfer, and store. This seems like a downside on the surface, but the raison d’etre of digital artifacts is to be scarce and thus valuable. Ethereum NFTs, on the other hand, can be minted in virtually unlimited qualities with a single transaction, making them inherently less scarce, and thus, potentially less valuable.
然而,我們已經看到了在鏈上的jpeg沒有供應上限。在鏈上的jpeg的供應速度可能比以太坊NFT的速度慢,但從概念上講,它仍然是無窮的。僅僅六個月,刻寫的數量就已經是將來挖掘的比特幣數量的一半。在約120年後,當最後一個比特幣被挖掘出來時,將有多少刻寫?
我們已經看到了您可以在鏈上鑄造任意多份jpeg的方法。您不能做的是廣播包含構成有效比特幣交易的重複字節序列。這構成了雙花,違反了共識規則。有效比特幣交易中包含的信息在以後的任何時間都不能被複製。jpeg中包含的信息可以被複製。比特幣協議的設計是為了強制執行唯一的東西的稀缺性:比特幣的供應。
如果您想使特定的jpeg能夠被證明地,數字上稀缺,您需要設計一個具有檢查鏈的整個歷史記錄以查看該特定字節序列是否曾經被刻寫過的共識規則的協議 - 但是,撇開這樣的項目的可行性,這對於價值增值而言毫無用處,因為我仍然可以製作相同的圖像,少一個像素,引入一個拒絕那些“太接近”現有圖像的不可能的過程。這當然還不考慮我可以複製屏幕上出現的任何東西,並且在藝術家的個人硬盤驅動器上存在一份離線副本。如果我們必須信任藝術家刪除離線副本,那麼“無需信任”的區塊鏈有什麼意義呢?即使共識規則以某種方式限制了重複圖像,僅此而已並不賦予藝術品價值。飢餓的藝術家是一個梗,有原因的。獨特性並不是價值增值的充分條件。有多少獨特的類比藝術品幾乎沒有價值?(結論:幾乎所有)將其轉換為數字媒體並支付大量費用讓一個數據中心運營商將圖像分發到獨立存儲主機提供者的網絡中,增加價值… 如何?
或者,假設你想出一種方法來刻寫一個加密的字節序列,以便該jpeg在沒有你的特定私鑰的情況下無法查看。但那麼你就不能向公眾展示你的degen trollery並引起關注。我懷疑當前的許多參與者不太願意在不能公開展示“擁有maxis”的迷因上花費sats。也許,作為一個真正的藝術收藏家,你可以將私鑰集成到你豪華的月球莊園的物理顯示屏中,向你的市場操縱社交圈展示你的前衛收藏…但是,為什麼不擁有類比藝術品呢?再次,如果你將你的加密“稀有”NFT以一種公開可訪問的數字格式展示出來,你就破壞了唯一使其變得稀有的品質。此外,私鑰是存在於鏈外的信息。您保留的是使藝術可見的唯一東西,因此您並未享受將藝術放在區塊鏈上的“數字稀缺性”所帶來的好處。稀缺性是由您對私鑰的控制而不是在節點之間複製的加密數據所強制執行的。
“但但但,有著名藝術品的數字圖像,而原作仍被視為有價值!”是的,因為顯然,毕加索的數字圖像不是毕加索。毕加索是一個存在於肉體空間的物理工藝品,擁有特定的歷史和來源。數字圖像的逐字拷貝是… 確實是相同的數字圖像。沒有可以區分它們的有意義的特性。“但是如果我們通過一個完全武裝分子的方法,按照固定的數據,從起源區塊開始計算sats,我們可以指向分佈式硬盤網絡上“原始”jpeg的位置…某種來源!”嗯…恭喜…我猜?你想出了一種複雜的方法來做一些我們已經可以通過查找TXID來完成的事情…哦是的,這基本上就是Ordinal探測器已經在做的事情。而且,它不是原件,因為你必須相信創作者刪除了原始文件。
如果你想支持一位藝術家,為什麼不只是發送一些sats以換取肉體空間中的一件美麗的作品?咳,你甚至可以要求他提供一份數字作品,並請他摧毀原作。現在,您比將其刻寫在公共分類帳中擁有更多的控制權和專有性,因為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您仍然必須相信他摧毀了原作。將藝術放在區塊鏈上的企業之所以在現實中增加了零價值,是因為我們正處於一場高時間首選、以太金腦的淘金狂潮中 - 一場仿造金融欺詐的淘金狂潮,在這場淘金狂潮中,將比特幣/區塊鏈/加密標籤應用於一項工作將創建一種出血邊緣創新的外觀,以從急於逃離中央銀行家和寡頭統治的、權力狂妄的官僚機構的操控中提取最大價值的投機者中提取最大價值。但用於這種逃避的工具已經存在。它就是比特幣。不要過分思考
第四章: 反駁
- 一,“嗯…實際上,法定這個詞意味著有權強迫或執行!沒有人強制實施 Ordinal 方案或對刻寫的公認慣例!”好吧🙄,回應的傢伙,不要故作聰明。顯然,我是在用修辭效果。對於這次討論來說,fiaticity 法定類似的相關方面是這一切的偽造(天哪,現在他在編造詞彙)。如果需要澄清,偽造是指與底層現實的不符。問題在於技術水平較低的用戶很容易被對現實不存在的自信斷言所誤導,以購買他們本來可能不會購買的東西。雖然我認為個人完全負責自己的財務命運,但這並不免除你利用他們不足的盡職調查。
- 二,“我們正在創造一個恆久不變的紀念碑!”不,你正在用你的奇形怪狀的猴子、愚蠢的像素藝術和詐騙代幣糟蹋一個不可磨滅的紀念碑。再一次,為了確保我充分把這死馬打趴,任何想這樣做的人都可以無限復制你的糟蹋。
- 三, “錢是一種集體幻覺,比特幣也是,為什麼ordinal序數和inscription刻寫不能是呢?”錢不是一種幻覺。某種商品作為貨幣的出現是對該商品具有最佳貨幣性能的共同認識。這是一種共同認識,即它是最易銷售的商品,正如 Saifedean(以及他之前的奧地利經濟學家們)所說。貨幣性能植根於現實。當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這一現實時,一種貨幣就會出現。幻覺是一種錯誤。在這個意義上,序數和刻寫是一種集體幻覺——一種誤認為存在某物而實際上不存在的幻覺:對任何有意義的資產的所有權聲明。
- 四, “該死!我為這個inscription刻寫支付了不少錢!你有什麼資格告訴我我不擁有它?”這實際上不是一個異議,但我正試圖告訴你,你被騙了。不要讓自己比認識到自己被愚弄更容易。接受失敗,繼續你的生活。